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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运动会会徽、吉祥物设计大赛规程

1999-06-05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经国务院批准,由国家体育总局主办、广东省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九届会国运动会将于2001年11月在广东举行,本届运动会设37个比赛项目,参加单位有全国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香港特别行政区、解放军、行业体协等40多个代表团。为了做好九运会的宣传工作,第九届全运会筹委会决定举办“九运会会徽、吉祥物设计大赛”,向全国征集九运会会徽、吉祥物设计作品,希望全国美术界、广告界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鼎力支持,积极参与。现将设计创作大赛的规程公布如下:

一、参赛作品要求:

会徽、吉祥物设计图稿要求具有强烈的体育特点,中国跨入新世纪的时代特色,构图新颖独特、色彩明快、引人注目,设计者应提供彩色设计图稿,A4规格,并附设计创意文字说明一份。

二、应征作品评选与奖励办法:

1、本大赛将聘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,征稿截止后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。

2、奖项与奖金:

最佳作品奖:会徽、吉祥物各一名,每名奖金20000元;

提名作品奖:会徽、吉祥物各十名,每名奖金2500元;

评选结果在媒体公布,获奖作品直接通知本人并颁发获奖证书。

三、获奖作品所有权归属:

获最佳奖作品所有权(包括出版、传播、使用权)属九运会组委会,奖金发出以后不再支付其他费用。

四、参赛注意事项:

1、参赛者应写清姓名、单位、住址、邮码、电话。

2、应征作品不退稿,请自留稿底。

1999年6月28日前寄到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广东省体委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筹委会新闻宣传部收邮码510056

联系电话:020—83803905、83806421—252、87365037

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筹委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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